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砂综合利用项目招标质疑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问:招标文件第15页10.2 商务标书的编制要求中的“(17)主要工程业绩情况表(格式十三)”与综合评分表中的描述不一致,是否有误?
答:以综合评分表中的企业业绩的评分标准为准, 商务标书的编制要求中应为“(17)主要工程业绩情况表(格式十三),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完成过大于或等于200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或300万吨以上每年矿山采剥离工程,需附有关业绩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或打印件),矿山采剥项目不具备竣工验收文件的以合同标明规模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二、问:招标文件第57页格式七项目经理简历表、第59页格式九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招标文件第60页格式十专职安全员简历表、招标文件第61页格式十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的说明要求提供的人员资料是否有误?
答:招标文件第57页格式七项目经理简历表、第59页格式九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招标文件第60页格式十专职安全员简历表、招标文件第61页格式十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的说明中,删除“‘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个人信息情况打印页。(适用于省外建筑企业)”。
三、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四节否决投标条件第一点资格评审环节中的“(7)投标人为外省建筑企业,但未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和拟派人员信息情况打印页的。”修改为“(7)投标人为外省建筑企业,但未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信息情况打印页的。”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