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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血液中心花都区血站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0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血液中心花都区血站的委托,对广州血液中心花都区血站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FEGD-CT15190-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8月07日至2015年08月13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190-2。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血液中心花都区血站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699(其它医疗设备、器械)。
  5. 采购预算:75.0000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1
    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
    75万元

    本项目为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7. 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本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2、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近1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复印件的原件须现场查验)
    购买招标文件.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8月07日起至2015年08月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2:3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2:3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生采购人联系人: 邹小姐
    电话:020-83642820转832电话:86707608
    传真:020-83497019传真:8670760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608-612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三东大道凤凰安置区河畔东路2号
    邮编:510095邮编:51080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帐号:360206491920011766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