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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8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拟对龙凤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91128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凤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

三、采购预算:748780.16

四、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交货完工期

最高限价

龙凤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5个日历日内完成基建工程、供货、安装、验收等工作

人民币748780.16

  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不同的服务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服务商: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

5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并购买本次磋商文件。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29日起至2019年1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早上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9150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11107开标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年129150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11107开标室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60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436939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642820-842                     邮编:510000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1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