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10月24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中央监护系统医疗设备、医用气体系统、血透中心改造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441423-201910-501009-001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公告第五点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招标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2.2.1)。
7.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8.提供2019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提供2019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0.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声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5)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截图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所需资料。
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已报名的供应商请及时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现变更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招标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2.2.1)。
7.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8.提供2019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提供2019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0.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已报名的供应商请及时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分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14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2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3-642824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陈元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传真:020-83642820-822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丰顺县留隍镇中心卫生院 | 地址:丰顺县留隍镇新兴路75号 |
联系人:陈奕铭 | 联系电话:0753-6428243 |
传真:0753-6428243 | 邮编:5143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