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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重启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08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FEGD-CT196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3642863-8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联系方式:严先生 020-812927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 020-83642863-82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发布了“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暂停公告”。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重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2、项目需求: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及所需设备一批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服务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单位;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与参与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书面声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按要求提供的恕不接受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