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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手术室配套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8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 的委托,拟对 荔湾区人民医院购买手术室配套设备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3-201909-101862-0029

二、采购项目名称:荔湾区人民医院购买手术室配套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编号:FEGD-CT19782

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手术室配套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本次拟采购的手术室配套设备及安装是为了满足荔湾区人民医院的业务开展需求。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交货完工期

手术室专用吊塔等手术室配套设备及安装

1项

80

80

合同签订后且场地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60天内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详情请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报价供应商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采购预算:人民币 80万元(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

4.项目交货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且场地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60天内。

5.简要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6.采购品目: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7. 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7.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6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7.7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財采[2019] 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是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且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的货物相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国家强制认证(如需)。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

(1)若以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总部(总公司)的授权,并可沿用上级机构的人员、资质、业绩和财务报表;

(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供应商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提供2019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0.提供2019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2.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磋商;

1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截图并加盖公章);

8)上述“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所需资料。

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9 月19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25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09 29 14 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09 29 14 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19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2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戴小姐联系电话:020-83642820-82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8730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陈元联系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642820-822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号
联系人:区浩文联系电话:020-81587303
传真:020-81587303邮编:51037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