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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潭卫生院放射科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潭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潭卫生院放射科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959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潭卫生院放射科改造工程

三、采购最高预算:人民币28万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潭卫生院放射科改造工程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响应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六、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4.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备注:购买磋商文件和报名须知。

1.  响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报名用)

(6)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  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2. 购买磋商文件及报名须知第1.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  正式投标时还需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放入磋商文件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7 23 日起至20197 29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8 21530分开始到201982 1600分截至。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磋商时间:20198 2 1600

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评标室

十、本公告期限:自20197 23 日至20197 29 日止五个工作日。

十一、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潭卫生院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

联系人:曾先生、朱小姐

电话020-83642820-826

传真:020-83642820

邮编:510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曾先生、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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