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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中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助保贷业务担保金母账户存放银行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1   
 

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中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助保贷业务担保金母账户存放银行服务项目的提疑结束时间为20190408 17:30,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部分

疑问一:投标文件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5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核过的财务报告(审核机构签章页、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自成立之日起算。”我分行作为广州银行的分支机构,无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可否提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答:可提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疑问二:根据“经营状况数据申报表”,需提供总行“存款市场份额、表内贷款市场份额”、分行“存款市场份额、表内贷款市场份额”。总行“存款市场份额、表内贷款市场份额”的核算是否参照人民银行公示的“2017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分行“存款市场份额、表内贷款市场份额”核算是否参照中山市人民银行公示的存贷款数据?

答:总行“存款市场份额、表内贷款市场份额”2018年末数据若未公示,可参照人民银行公示的2017年末数据,另需备注说明该数据的统计时间点和采用该年度数据的原因等相关证明资料;分行“存款市场份额、表内贷款市场份额”2018年末数据若未公示,可参照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公示的2017年末数据,另需备注说明该数据的统计时间点和采用该年度数据的原因等相关证明资料。

疑问三:我行2018年年报尚未公示,总行及分行“经营状况数据申报表”能否全部采用2017年数据?

答:若分行2018年年报尚未公示的,分行“经营状况数据申报表”可采用2017年末数据;若总行2018年年报已公示,则总行“经营状况数据申报表”需采用2018年末数据。

二、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5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核过的财务报告(审核机构签章页、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自成立之日起算。

澄清为: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5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自成立之日起算。

三、招标文件相关时间延期如下: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9 04 28 日上午09 00 分至 09 3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 2019 04 28 日上午 09 30 分。

3、开标评标时间延期至: 2019 04 28 日上午 09 30 分。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中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