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的委托,于2018年8月22日就中山市港口镇学校门口路面交通设施工程(项目编号:FEGD-CT18707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港口镇学校门口路面交通设施工程
三、项目编号:FEGD-CT18707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中山市港口镇学校门口路面交通设施工程
六、本项目上限价:¥15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其中不含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4,687.59元(人民币肆仟陆佰捌拾柒元伍角玖分);
七、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8年8月1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和中山市港口镇政府网发布项目谈判公告。
八、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8年8月22日
2.评审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组长:邱崇志
评审委员会成员:吴晓红、廖常根
九、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 报价人首次报价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次报价 (单位:人民币元) | 评标总报价 (单位:人民币元) | 排名 |
1 | 广东雄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9,985.75 | ¥135,000.00 | ¥126,900.00 | 3 |
2 | 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148,728.60 | ¥108,000.00 | ¥101,520.00 | 1 |
3 | 广东港城建设有限公司 | ¥149,998.81 | ¥133,000.00 | ¥125,020.00 | 2 |
注: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能符合采购需求、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最终报价从低到高排列。
2、在初审期间,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报价文件做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经检查,上述三家单位均通过初审。
3、1号投标单位“广东雄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号投标单位“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是小型企业,3号投标单位“广东港城建设有限公司”单位是为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供应商,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十、成交信息
1.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 成交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鹤鸣东路88号
3. 成交金额:¥108,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4,687.59元(人民币:肆仟陆佰捌拾柒元伍角玖分)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0760-88713233-620 联系电话:0760-23187703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
2018年8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