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罗定市加益镇合江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罗定市加益镇合江村304.38kWp光谱光伏发电立体农业扶贫示范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编号:FEGD-ZT18661
二、项目名称:罗定市加益镇合江村304.38kWp光谱光伏发电立体农业扶贫示范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61.285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罗定市加益镇合江村304.38kWp光谱光伏发电立体农业扶贫示范项目 | 一项 | 261.2854万元 |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同时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6日起至2018年7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时上述复印件的原件须现场查验)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14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14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20-83642820转832 传真:020-83642820转8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邮编:510050 | 招标人联系人:王荣生 电话:13826834272 传真:/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加益镇合 江村 邮编:/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