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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LED灯更换及线路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8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委托,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LED灯更换及线路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ZT1854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LED灯更换及线路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4.6万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1

LED灯更换及线路改造

64.6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本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并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复印件的原件需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719日至20187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88日(星期三)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88日(星期三)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20-83642820832

电话:020-83232109

传真:020-83642820822

传真:020-83232952

联系地址:广州越秀北路222

越良大厦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6

邮编:510050

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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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