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南区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2018-2019年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FEGD-CT1858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2018-2019年度)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元):60万元 财政资金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中山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品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内容。
2.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中作承诺);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近三年内(查询期限含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远东招标代理公司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报名供应商应在2018年07月17日17时0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
2.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黄圃支行
银行帐号:2011027819025123872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7月10日 08时 30分至2018 年07月16日17时30 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授权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投标时间:2018年08月01日09时00分至2018年08月01日09时30 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1日09时30 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 2018年07月10日至 2018年07月16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南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60-8990028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
电 话:0760-88713233转608
传 真:0760-88788599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