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即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邀请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社会资本方(即投资人)参加信宜市第二水质净化厂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竞争,以确定本项目中标人。招标文件公示期: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8212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第二水质净化厂PPP项目
三、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其他服务类)
四、项目授权主体:信宜市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
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粤建城〔2015〕24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信宜市污水处理现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展开合作,依法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由其负责信宜市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时,按照PPP协议相关约定,将相关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信宜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2、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范围及内容
建设规模为3 万m3/d的信宜市第二水质净化厂;新增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总长度约20.5km;修复已建截污管网及完善排污口纳入已建截污管网的配套工程,总长度暂估约5.0 km。
3、项目委托运营内容
城区已建截污管网约15 km。
4、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9924 万元,建设投资19457 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为15980 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为2036 万元,第三部分预备费为1441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4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6 万元。
注:
1、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社会资本方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采用人民币、单价等形式进行报价。
七、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1.社会资本方应符合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参与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环节并通过资格审查。
2.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凭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由采购代理机构向社会资本方发出的通过资格审查通知;
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注:已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且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方应当在2018年7月3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项目实施机构: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668-8831261
传真:0668-8829446
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4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642820-879
传真:020-83642820-804
E-mail:zgydgb2005@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邮编:510045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