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8年06月01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东省阳春监狱罪犯伙房柴油采购项目(440000-201805-201021-006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下午五点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除外)凭有效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换领新版三合一证照可不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换领新版三合一证照可不提供)、(4)市级以上机关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最近一年购买社会保险及依法纳税证明、(6)《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8)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证书原件现场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其他报名资料留存)购买招标文件(不按照上述要求的,恕不接受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更正为: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下午五点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除外)凭有效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换领新版三合一证照可不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换领新版三合一证照可不提供)、(4)市级以上机关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最近一年购买社会保险及依法纳税证明、(6)《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8)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证书原件现场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其他报名资料留存)购买招标文件(不按照上述要求的,恕不接受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5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区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63-82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莫主任 | 联系电话:0662-780605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陈元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传真:020-83642820-822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广东省阳春监狱 |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松柏镇一号大院 |
联系人:莫振胜 | 联系电话:0662-7806052 |
传真:0662-7806020 | 邮编:529615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