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4-201804-st103537-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71130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服务项目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 | 最低服务工时量 | 最高服务工时量 |
洪桥街家庭综合服务 |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一年 | 人民币200万元/年。 | 21476小时 | 30184小时 |
注:
1)本市每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每年定额投入240万元,一般要求项目团队配备20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服务人员配备至少14名(10名为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其他为社会学、心理学等相近专业人员),故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应按照《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招标文件服务价格(工时)标准设定指引》设定,即只计算14名专业服务人员的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和直接专业服务工时,工时总量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0的110%,即30184小时;工时总量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21476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关于项目的服务时间和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另有新的文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采购项目品目: 其他服务C1902
3.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的计划服务总指标低过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总指标(最低指标)的也将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的】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同时提供1)投标机构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备案表;2)章程或理事会和监事会等工作制度】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或工作机构的文件或证明,以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提供1)拟配备的督导及项目团队主要工作人员名单2)人员劳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3)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同时提供1)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的书面声明函;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提供无现职国家公务员兼职的书面承诺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4月09日 至 2018年05月0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2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4213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陈元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小石街3号首层 |
联系人:温喜顺 | 联系电话:020-83564960 |
传真:020-83554262 | 邮编:51004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