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委托,对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信息化资产运维项目咨询设计和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ZT1818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信息化资产运维项目咨询设计和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1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信息化资产运维项目咨询设计和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11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本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有效期内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6、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
7、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2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上述“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时上述复印件的原件需现场查验)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20-83642820转832 电话:020-83232271
传真:020-83642820转804 传真:020-8323227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6号
邮编:510050 邮编:51000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